离婚答辩状

时间:2024-10-18 09:46:00
离婚答辩状(合集15篇)

离婚答辩状(合集15篇)

如果答辩状的辩驳能够说服法院,有很大几率会减免被告人的责任。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无法和解的事情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我们开庭前都会预先准备好答辩状,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离婚答辩状,欢迎阅读与收藏。

离婚答辩状1

答辩人:xx,男,xxxxx,汉族,住址xxxx,身份证号:xxxx。

被答辩人:xxx,女,xxx,汉族,住址xxx,身份证号:xxx.

答辩人xxx与被答辩人xxx离婚纠纷一案,答辩人特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并未破裂,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被答辩人诉称的离婚理由纯属捏造,不成立

(一)我与被答辩人夫妻感情一直很好,被答辩人诉称与我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不是事实,请求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离婚诉讼请求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于xxxx年相识,后经一年多的热恋,我们加深了彼此之间的了解,xxxx年年底,我们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双方夫妻感情一直较为融洽,双方一直和睦相处,相亲相爱,相敬如宾,在生活上相互关心,精神上相互鼓励,夫妻感情一直非常好!

特别是xxxx年07月23日女儿xxx出生以后,我们又有了爱情的结晶,我们的家庭生活更加和睦、美满。后又于xxxx年1月7日生育儿子xxx。另外,我家里还为我们出钱承接了被答辩人xxx转手的玉器店,齐心协力地进行经营活动,生意做得红红火火,日子也过得红红火火,一家四口人其乐融融。为了养家糊口,我努力在外打工挣钱,工资卡也一直交给被答辩人保管。我父母与被答辩人相处也非常的好,从没有要求被答辩人干什么活,家庭关系也一直非常和睦。

我与被答辩人是经过充分了解后自愿登记结婚,婚后已经建立了深厚的夫妻感情,并育有子女。对于被答辩人提出的离婚诉讼请求,我经过深思熟虑,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我坚决不同意被答辩人的离婚诉讼请求。

(二)被答辩人诉称的离婚理由纯属捏造杜撰的不实之词,完全不成立。主要列举以下几点:

1、被答辩人诉称双方之间性格差异较大,时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执、吵架,不属实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于xxxx年认识并逐渐熟悉,双方经过长时间的自由恋爱,逐渐建立起深厚、真挚的感情。经过婚后多年的充分认识、了解,感情基础更加牢固,婚后夫妻感情非常好。

2、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说答辩人常常酗酒滋事、并以跳楼自杀相威胁,完全是杜撰的谎言

答辩人更是洁身自好,将打工等收入全部交给了别答辩人,没有多余的闲钱与别人喝酒,而且也不爱喝酒,故从不喝酒,更没有酗酒滋事。被答辩人所诉称的以跳楼自杀相威胁更是无中生有。

3、xxx系主要由答辩人家人出资经营,被答辩人诉称完全是在捏造事实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结婚后,我家里人想为我及被答辩人谋个营生,我们便一起打算开一家店。xxxx年,刚好被答辩人叔叔李占武在康德有个玉器店向外转让,价格12万。我们家里存款3.5万、我姐出2.6万、姨姨1万、同学1万、舅舅2万、我有存款8000元,共计10万多,被答辩人家里出了2万元,承包了该玉器店。而且,我一边和被答辩人经营玉器店,一边在外打工,将工资卡一直是交给被答辩人用于生活及玉器店进货等等。有时候,玉器店进货没钱时,我们家都是把粮食卖了,向亲朋好友借钱用来进货。而被答辩人却说玉器店是别人的,完全是在捏造事实,是在恶意编造谎言。

二、被答辩人之所以起诉离婚是因为其与第三人有不正当关系,为了两个孩子能有一个有利的成长环境,希望法庭对被答辩人进行批评教育,促使被答辩人早日端正思想,断绝与第三人的关系,答辩人愿再次原谅被答辩人

答辩人为了改善家庭生活,更为了被答辩人和两个孩子能够生活的富裕幸福,自己还在外打工,每月收入四、五千元的工资卡全部交给被答辩人。但是,被答辩人在xxxx年开始经常和别人一起出去旅游,外出购物,花钱也越来越多,不仅我给他的工资他用来和别的男人一起出去旅游、玩等花销,我名下的5张共5万元的信用卡也交给了被答辩人,但是仍然不够她花销!而且,被答辩人对家里孩子也不闻不问,孩子都是我和我妈在养,我除了在外工作上班,回家以后还做饭、洗衣服等等,几乎承包了所有家务。而被答辩人却经常和别的男的一出去旅游,一出去就好几天,打电话也联系不上,回来了也不说去哪里了,回到家里就玩手机,和别的男的在网上聊天,打电话也背着我,言语甚是亲昵!更令人气愤的是,其中有一次,被答辩人还让一个男的来我在xxx店门市跟我闹事!

对于被答辩人的种种不良行径,答辩人实在是非常气愤,但是考虑到两个年幼的孩子将来的成长,我不想让孩子从小就生活在一个离异的家庭,更不想让孩子有后爸后妈!所以,只要被答辩人能够回心转意,保证不再和第三者联系,我愿意再次原谅被答辩人,只为孩子能够有一个微暖的家!希望法庭对被答辩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答辩人坚决不同意离婚,故对子女抚养问题及不作任何答辩。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仍有挽回的余地,答辩人不同意离婚,恳请法庭能给双方一个缓冲的过程并对被答辩人进行批评教育,给原本幸福的婚姻一个挽救的机会。被答辩人杜撰离婚借口,编造歪曲事实后诉至法院,其诉讼请求违反了我国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也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驳回。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

  xxxx年一月二十四日

离婚答辩状2

在我国,夫妻双方如果想要离婚的话,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进行,第一种是比较缓和的方式,叫做协议离婚。双方对于孩子抚养权问题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都已经清楚了,之后就可以签署离婚协议书,此时就可以到民政部门来办理离婚手续了。第二种需要闹到法院的叫做诉讼离婚。通常这种情况之下,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经济和精神来讲都是一个比较大的折磨。

一旦没有办法协商离婚,一方就可以向法院来提起离婚的诉讼。这个时候,双方就必须要经历一系列的法定程序,上交一系列的文书。

一、离婚的起诉状:

1.具体来讲,想要起诉的一方作为原告,需要向法院来提交诉讼状,法院会在立案之后一段工作日之内把诉讼状的副本交给被告,被告在接到这个诉讼状之后,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写一份离婚的答辩状。这个答辩状的书写是非常关键的,法院会根据答辩状的内容来作为证据和当事人的意愿进行审判,是要被参考的。

2.那么离婚的这个答辩状到底应当怎样写才能够最符合自己的利益呢?其实这是比较简单的,由于被告的一方是不太想离婚的,所以答辩状的 ……此处隐藏13434个字……反而诬陷我母亲没有手术,是装病,并告诉我要和我们家断绝关系。同时,在得知我母亲确实生病事实后,反而在家和我岳母将我家里所有的名贵酒水都喝完,以示对我母亲的心脏病进行庆祝。我的父母都是老老实实的老百姓,在陈xx怀孕和生完小孩都对其进行了无微不至的照顾,做饭、洗衣服家务活全包干,在陈xx对我和我父母进行谩骂、砸摔乃至暴力攻击时,也从来一声不吭,希望能换回陈xx的良知,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换来的却是如此狠毒的回报。

在我母亲病情初愈,我返回家时,家中所有的电器及大部分家具都被陈xx转移,将结婚照片撕毁,对房屋内设施也进行了损坏。在我要求要探望孩子时,陈xx态度强硬,拒绝我探望,并扬言要找他们家人及社会人员来教训我,教训我的父母。

试问是问陈xx,还有没有天理,还有没有底限,还有没有人的基本良知?综上所述,我对陈xx已经心灰意冷,我和陈xx的感情确已破裂,我同意和陈xx解除婚姻关系。

二、对被答辩人起诉状相关问题的答复

1.我非常疼爱自己儿子刘xx,我除了言语上不善表达外,我对自己的儿子在感情和物质上进行了全身心的投入,孩子的尿不湿、奶粉都是我和我父母购买。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所述情况与事实不符,说我不爱男孩,声称不要孩子,不管孩子,没有事实根据。

2.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声称我在孩子出生后同一女子外出游玩一月之久。实际情况是我在孩子出生后不堪陈xx的谩骂、侮辱、且其动不动让我滚出家门,当时我的一个表妹(我舅舅的女儿)正好有事要去外地办理,需要人陪同,我在安排好自己父母对孩子照顾事宜后才离开,同时我的父母也代我履行了对孩子的照顾义务。

3.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声称我不在回家三月之久,事实情况是我母亲心脏病发作,需要有人看护,且在心脏手术期间也需要有人看护照顾。且20xx年3月27日,被答辩人同我争吵并对我谩骂,并要求我滚出家门,我为了照顾母亲,同时被答辩人不让我回家居住,因此我不得不在父母处居住以方便照顾。

4.被答辩人声称我长期不给孩子生活费用不属实,被答辩人和我共同居住期间,由于其没有工作收入,家里所有开支都是我和我父母支付,被答辩人在搬回其父母家后拒绝我探望孩子,也拒绝我去其父母家,导致我不能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

5.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声称我殴打其母亲没有事实根据,由于本案和其母亲没有直接关系,我不想对其母亲发表过多评论,但有一个事实必须阐明,我对其母亲自同被答辩人结婚以来都非常尊重,不可能发生殴打的事情,但其母亲在陈xx对我进行谩骂、侮辱乃至暴力攻击时,不但不劝阻反而还经常在一边帮腔,冷嘲热讽,说我是和尚,除了吃饭、睡觉、看书外什么都不会,也不和她们说话沟通,即便这样我也是保持沉默,从来没有和其母亲发生正面冲突。我和陈xx的婚姻走到今天,其母亲也有很大的因素。

三、 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由答辩人抚养儿子刘xx,且被答辩人无需支付抚养费

1.被答辩人有严重的暴力倾向,且有酗酒的恶习,其心态不同于正常母亲,经常对孩子的照顾采取放任的态度,孩子目前还不满一岁,不能翻身,其经常放任孩子在爬卧的姿势下啼哭,且孩子经常啼哭至窒息,被答辩人开脱说为了治孩子哭闹的毛病。如果孩子随被答辩人生活,孩子的生命安全将受到威胁。

2.被答辩人性格暴戾、具有攻击性,传统伦理道德观念严重缺失,不利于孩子成长,其同答辩人以及被答辩人父亲都有严重的家庭矛盾,如果孩子由其抚养,很难保证孩子不受其不良性格的影响,从有利孩子品德健康的角度,恳请法院考虑。

3.被答辩人哺乳期已经结束,孩子目前已经停止母乳,全部食物营养均由奶粉提供。

4.被答辩人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来源,不可能保证孩子正常生活开销。答辩人有稳定的工资收入,物质上对孩子的成长提供保障,同时答辩人的父母都有稳定的收入,答辩人如取得孩子的抚养权,答辩人父母愿意无偿帮助答辩人共同抚养孩子成年。

5.答辩人的性格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答辩人性格善良,通情达理,没有不良恶习,对待生活的态度积极向上,能够在今后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发挥积极的作用,能够保证被答辩人的探望权。

以上答辩意见,恳请法院采纳。

此致

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 月 日

离婚答辩状15

答辩人:XXX,女,汉族,xxxx年05月08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住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下关镇人民南路XX号7栋3单元1楼4室。身份证号5329XXXXXXXXXX,联系电话139872XXXXX。

被答辩人:XXX,男,汉族,1971年06月1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大理市XX医院医生,联系电话139873XXXXX。

答辩人因XX起诉离婚一案,根据相关事实及法律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同意解除与XXX的婚姻关系

我与XXX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正如原告所述,由于双方婚前相处时间较短,缺乏深入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且原告在争吵之后多次打电话到被告单位无理取闹,严重影响了被告的生活及工作。基于双方均同意离婚,原、被告双方已经多次尝试协议离婚,在协商过程中,双方自20xx年6月起一直分居至今,因此,被告同意解除与XXX的婚姻关系。

二、 请求人民法院对双方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共同财产情况:

1、共同财产:位于大理市XX大道2号7幢2单元2层201号房产一套,产权证号大理市房权证下关字第20xxXXXX号,建筑面积108.26平方米,当时购买价为358737.00元,现市值大约为500000.00元左右;

2、共同债务:因购买上述房产向银行按揭贷款25万,目前尚欠银行款项211766.03元。

三、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上的第二条进行的答辩:

1、原告在婚前买给被告的首饰不能算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是原告婚前以缔结婚姻为条件进行的赠与行为,后来双方已经缔结结婚,该赠与物也已经实际交付,赠与合法有效,应该视为被告方的个人财产。而且,退一步讲,该首饰系被告方的时候用品,根据婚姻法规定,在离婚时也应该归被告所有;

2、原告声称其母亲给双方买房钱30000.00元,与事实不符。该30000.00元实际是原告母亲在结婚前10天左右拿给女方(被告)的彩礼,根据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释,应该属于被告方所有,并非原告所述的共同债务。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原告的起诉状杜撰事实,混淆视听,其诉讼主张与事实不符,与法律无据,特提出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核实并予以采纳。

  大理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 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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